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法人车辆设备租赁贷款业务是指我行向出租企业发放贷款,用于购置车辆、设备等租赁资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以承租人交付的租金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业务。
客户业务申请→银行资料审查→银行审批→办理出账手续→融资发放。
2009- © 威海市商业银行 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10523号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80号 IPv6
总行地址: 威海市宝泉路9号财政大厦 传真:0631-5210210 邮编:2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