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8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将对银团贷款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调整,新标准自2022年7月8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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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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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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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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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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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服务项目的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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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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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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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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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为银团贷款安排行及代理行时为客户提供的银团组织、银团贷款安排与分销、为客户提供贷款及银团贷款的管理与协调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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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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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费:按银团贷款总额的0.2%-3%一次性收取,或按协议价格和约定方式收取;代理行管理费:按代理行贷款金额的0.5%-0.7%收取,可根据代理行的工作量按年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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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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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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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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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银团贷款牵头行,为借款人提供发起组织银团、承担包销或部分包销责任、分销银团贷款份额、提供银团贷款的组织安排等服务;或参加其他金融机构牵头的银团贷款,按本行承贷比例以及参与银团贷款时所提供服务内容获取部分安排费;作为银团贷款代理行,按照银团协议履行有关规定,为借款人提供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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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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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费、参加费:按银团贷款总额的0.2%-3%一次性收取,或按协议价格和约定方式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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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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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