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9 16:50:29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进一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我行计划自2021年9月30日起,对存量标准类商户的借记卡刷卡手续费进行统一降低:将原费率高于0.41%-19元的,统一降低为0.41%-19元;原费率已低于0.41%-19元的,继续保持原费率。同时,对2021年9月30日(含)以后入网的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刷卡手续费统一按照0.41%-19元收取。
以上优惠政策暂定执行到2024年9月29日。
特此公告。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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