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账户暂停付款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8 17:24:54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账户管理及反洗钱相关要求为保障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对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账户(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军队事业单位除外),威海市商业银行将于2020年6月5日起暂停其付款业务(包括柜面、电子银行、自助设备渠道,但不影响税款、社保以及水、电、燃气、暖气、通信等公共事业费用的自动扣收)。

一、监管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作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6】110号)“改革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停止使用,金融机构应当提示企业及时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当中止办理业务。”

二、维护方式

为保证账户资金的安全和业务的正常办理,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客户,请您及时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并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至账户开户行办理变更业务,变更完成后即可恢复付款业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威海市商业银行将会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如有疑问,敬请垂询开户网点或拨打客服热线(山东省内:96636,境内:400009663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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