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本币定期存款

产品介绍:

单位本币定期存款是客户与我行事先约定存款期限,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定期存款不得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办理流程:

单位本币定期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办理存款时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

  1. 客户签发转账支票交我行,我行经审核无误并收妥后,开具一式二联“单位定期开户证实书”,第一联我行走账,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后交还客户作存款凭据。证实书上写明日期、企业名称、账号、存期、金额、利率。   
  2. 定期存款到期,客户持加盖预留印鉴的证实书第二联向我行办理支取手续。
  3. 定期存款到期后,可以办理续存手续。我行将收回存款证实书,结清利息,并换发新的证实书,办理之日起息。
  4. 存款证实书更换印鉴时,持客户单位公函和证实书原预留印鉴向我行办理更换印鉴手续。如发生存款证实书遗失、损毁、被盗而要求挂失的,我行将根据客户单位出具的要求挂止付的公函,查实存款确未被支付后,办理挂失手续,补开新的存款证实书。

提示:

定期存款支取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到期全额支取,按规定利率本息一次结清。
  2. 全额提前支取,我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 部分提前支取(留存部分不低于起存金额),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留存部分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利率计付利息。若留存部分不足起存金额,则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对该项定期存款予以清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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