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期是威海市商业银行针对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因持卡人资金需求申请的一定额度的现金,并申请分期还款的服务,我行审核通过后,将一定金额的款项转入持卡人在我行开立的借记卡账户,由持卡人分期偿还该笔款项,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业务优势
省时分:现金额度内灵活使用,无需额外审批额度。
灵活分:分期起点金额2000元,分期期数为1期、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可自由选择分期期数。
申请方式
柜台办理:信用卡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及通达信用卡至我行任意网点柜台办理。
分期费率
分期期数 |
月手续费率 |
总手续费率 |
1 |
0.80% |
0.80% |
3 |
0.75% |
2.25% |
6 |
0.75% |
4.50% |
9 |
0.75% |
6.75% |
12 |
0.70% |
8.40% |
18 |
0.70% |
12.6% |
24 |
0.70% |
16.8% |
温馨提示
1.持卡人申请的现金分期业务一经成功办理,不可进行撤销,不可对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2.客户申请现金分期业务时,需同时受总可用信用额度及现金分期可用额度控制,只有在小于上述两个额度基础上,现金分期业务才能受理成功。
3.成功申请现金分期业务,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手续费率,在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一次性入账。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现金分期付款业务不计算积分。
5.申请该项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威海市商业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申请该业务等同于您已阅读并同意《威海市商业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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